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諸聖節默想


鄧巨堅(嶺南大學校基督徒詩班副班牧)


  剛過去不久的11月1日在大公教會傳統中是「諸聖節」(All Saints’ Day),為追念歷世歷代已故聖人,相傳於公元八世紀由教宗額我略三世(Pope Gregory III)所訂定。與聖誕節一樣(本為太陽神誕),教會同時試圖取締當時流行於民間的異教節日與文化,而「諸聖節」所要取締的是當時於愛爾蘭、蘇格蘭一帶聚居的凱爾特人(Celt)在10月31日晚上所舉行的鬼節(或稱夏末節)。


  今年,諸聖節的福音經課是約翰福音11章32-44節,內容為耶穌施行神蹟使拉撒路復活。「復活在我,生命也在我。」(11:25)拉撒路復活的故事使我們對終末時眾聖徒的復活有所盼望,我們都期盼到那天可以跟已故聖徒親屬聚首一堂,正如馬大和馬利亞可以重新得著自己的兄弟拉撒路一樣。


  「主啊,你若早在這裡......」(11:21、32)絕望悲傷人實在難明,何以深愛我們的上帝竟然缺席?其實,馬大同樣對末日的復活有所盼望(11:24),只是止不住悲傷而已。耶穌卻不容她的盼望單單停留在末日之時,因為復活的盼望是當下的,上帝隨時於此時此刻就要介入我們的生命故事並施行拯救。上帝從未被禁錮在末日之內,施行神蹟使拉撒路復活,其實是要讓馬大和馬利亞重拾那份對上帝的信心,真正需要復活的其實是生者那已死在絕望悲傷中的信仰。


  在出發前往伯大尼之前有一段小插曲,耶穌跟門徒發生了爭執,因為當時猶太人對耶穌已生殺意,其實耶穌前往救人實與自殺無異,多馬為此更向門徒大發脾氣:「我們也去和他同死吧!」(11:16)果然,緊接在耶穌拯救拉撒路之後,猶太宗教領袖就立心決意殺他(11:47-57),這也成為了約翰福音中耶穌所行的最後一個神蹟。為了賜下復活盼望,基督不惜身赴險境,為你我捨命。


  在聖靈降臨期,願聖靈在我們心內指教我們,使我們對上帝的信心重新激活過來,常常期待上主在每一個當下介入我們的生命處境施行拯救;又求聖靈幫助我們學效基督及歷代先聖賢,願意付上代價,與身處患難中的人同行,成為流通上主恩典的管子,在傷痛之處播下安慰,在絕望之處播下盼望,在黑暗之處播下光明。


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五日

(原刊於2018-2019嶺南大學基督徒詩班LUCC第十二期C家通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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